处理医疗纠纷的基本原则有什么
- 来源:找法网
- 时间:2023-08-31 14:00:16
一、处理医疗纠纷的基本原则有什么
(相关资料图)
处理医疗纠纷的基本原则如下:
1.以医疗事故鉴定为补充证明,不以医疗事故鉴定为解决前置的原则;
2.平等原则;
3.过错责任原则;
4.合法原则;
5.其他基本原则。
二、医疗纠纷的协议怎么写
医疗纠纷的协议的书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:
1.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。包括当事人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住址、身份证号码、简要的治疗经过、陈述的主要意见、理由、申请鉴定时间等,医疗机构要载明医疗机构名称、地址、《医疗机构许可证》代码,医务人员要载明专业、专业技术任职资格、合法执业资格证书代码。
2.双方当事人协商的结果。调解结果至于固定下来才有约束力,对当事人同意的调解结果一定要写进调解协议书中。
3.对双方当事人的效力。
4.尾部。包括双方当事人及调节机构的签章以及日期等。
三、发生医疗纠纷怎么办
发生医疗纠纷,可以通过协商、调解、诉讼等方式解决。
找法网提醒您,根据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》第四十六条规定,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,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;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,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,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。
第四十七条规定,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,应当制作协议书。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、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,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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